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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法律对军人的那些爱

作者:文章来源:五星体育直播发布日期:2020-08-01 18:38:05

战争年代

他们冲锋陷阵,无往不胜

当硝烟不再

他们依旧昂扬,守护岁月静好

他们就是最可爱的人

是我们英雄的人民军队

今天是八一建军节

让我们向中国军人致敬!

“绝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

法律上,军人军属也享受着“特别的爱”

下面,小编就和大家聊聊

军人权益保护的那些事儿~

《刑法》对军人的保护

1、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蔡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厦门同安某张姓女子,并向对方谎称自己是湖南某部队营长。后来双方发展为男女朋友,之后蔡某以没钱治病、需要解决信用卡还款等理由,骗走张某近十万元后,断绝与张某的联系。去年,同安法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责令退赔所有诈骗所得。

胆子可真大!

竟敢损害军队和军人的威信!

来,给大家普及下知识点!

《刑法》第372条规定: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

2、破坏军婚罪

据“望江检察”发布消息,2012年8月,汪某学在帮朋友处理纠纷时认识了系现役军人的配偶张某某,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且诞下一子。2019年3月,汪某学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去年9月,经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破坏军婚罪判处被告人汪某学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与军人配偶婚外恋?

破坏军婚罪可不是闹着玩的。

法律看到了

军人的奉献以及军婚的不易

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23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据“东阿警方”微信,山东东阿县消防大队接到命令前往赶往火灾现场。途中,一辆消防车在王某经营的饭店停车场调头,压坏了一些砖块。王某立即拦住消防车索要赔偿。处警队员与王某沟通解释并告知先去火灾现场救火后再处理轧坏砖块事宜。可王某坚持赔偿后才放行,并叫来十多名亲友对消防人员进行阻拦和围殴。虽然消防车辆后来最终离开现场,但耽误了救火的宝贵时间,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仅如此,经医疗部门诊断,围殴还导致一名消防员受伤。检察机关以王某涉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刑法》第368条第1款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民法典》对军人的保护

1、军人配偶要离婚,需要军人同意

《民法典》第1081条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肩负着保卫国家领土主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军人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和保密性决定了军婚需要特别保护。军婚是神圣的,也意味着更多的责任!

2、提倡见义勇为,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民法典》第183条规定: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与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与适当补偿。

其他法律对军人的保护

1、军人依法优先

《国防法》第51条规定:

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

2、转业军人享有职业培训、优待的权利

《国防法》第61条:

国家妥善安置退出现役的军人,为转业军人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保障离休退休军人的生活福利待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置转业军人,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和专长安排工作。接收转业军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活福利待遇、教育、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待。

3、军人及其家属有抚恤优待的权利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2条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依照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4、军人有获得社会尊重的权利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2条通知:

光荣牌是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的“光荣之家”牌子。

军强国安

泱泱华夏,一撇一捺是脊梁

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

向坚守与奉献的中国军人致敬

敬祝所有的军人节日快乐

祝愿我们的祖国繁荣昌盛

来源:廿七君综合整理

编辑:洪梅娟

福建法治报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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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洪梅娟 刑法 民法典 国安 国务院办公厅 国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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